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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法律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介绍
来源: | 作者:pmt26ef70 | 发布时间: 2020-05-28 | 531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1、概况。
 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
 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,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,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、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,实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。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,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。禁止歧视、侮辱、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。
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,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,使老年事业与经济、社会协调发展。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,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为老年人服务。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,树立尊重、关心、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。青少年组织、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、养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。提倡义务为老年人服务。
  2、我国从哪些方面保障老年人权益?
  国家从家庭赡养与扶养、社会保障等方面保障老年人权益。
  3、家庭赡养的含义。
 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,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。
  4、什么是赡养人,赡养人承担的义务有哪些?
 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。
 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,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,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,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,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,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,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,老年人自有的住房,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。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,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,收益归老年人所有。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。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。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、再婚及婚后的生活。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。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。
 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,并征得老年人同意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。
  5、赡养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?对于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,老年人的救济方式是什么?
 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,拒绝履行赡养义务。 
 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,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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